黑龙江省领导调研冰雪旅游经济******
本报讯 (驻黑龙江记者张建友)日前,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到龙江森工集团大海林林业局调研冰雪经济和冬季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强调要优化服务供给,提升冰雪旅游竞争力,打造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
许勤一行首先到雪乡智慧景区综合管理平台,了解景区经营管理、数据分析等情况,强调要丰富平台功能,精准掌握旅游消费等信息,为市场开发、规划制定、引进战略投资者提供数据支撑。在“雪乡第一家”、林子草堂民宿客栈,许勤详细了解东北特色民俗、住宿餐饮等情况,叮嘱经营者坚持游客至上、诚信经营,针对不同游客群体特点,提供公开透明的优质服务,让游客吃得放心、住得舒心、玩得开心。
在雪乡的观光栈道、梦幻家园、文化展览馆、一站式购物中心,许勤了解林区创业发展史和景区建设运营、文创产品销售等情况,强调要加强景区配套建设,增加文旅项目,吸引游客更长时间逗留,开发特色旅游商品,让更多游客体验到“黑土优品”。
许勤指出,要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全面提高冰雪产品质量和服务供给水平,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消费者满意度,推动冰雪旅游高质量发展,为龙江振兴发展和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要全面落实冰雪经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统筹推进冰雪体育、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发展,加快把冰雪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龙江冰雪经济竞争力。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营造高品质旅游环境,加强旅游宣传推介,让游客有更好旅游体验的同时,持续提升龙江“冰雪之冠”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