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和合”当选“中日韩精神——2023年度汉字”******
新华社首尔1月9日电(记者陆睿 周思雨)由中日韩合作秘书处发起的“中日韩精神——2023年度汉字”评选结果9日在韩国首尔揭晓,“和合”以最高票当选。
中日韩合作秘书处副秘书长坂田奈津子在公布结果时表示,三国民众选择“和合”,表达了对三国合作推动东亚地区共同繁荣与和谐的美好期望。
该活动是秘书处举办的首届年度汉字评选活动,旨在立足中日韩三国共同文化价值,促进民心相通。两轮票选活动于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举行,中日韩民众积极参与。首轮票选结束后,经中日韩三国专家商议,确定入围的12组汉字词。“和合”在第二轮投票中胜出,“相生”和“共感”分别位列第二、第三。
秘书处秘书长欧渤芊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和合”寓意“和平、和谐、和睦”,承载了在国际形势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三国人民希望地区和平、三国和谐相处、促进繁荣发展的共同期盼。
2011年,中日韩政府为深化三国合作,在首尔成立常设国际组织——中日韩合作秘书处。秘书处设立以来,在三国政府指导下,积极为三国机制化合作提供支持,在经贸、文化、青年、媒体、灾害管理等领域主办众多合作项目,成为三国深化合作的主要平台。